2010年9月,交通運輸部在濟南召開“推廣使用天然氣汽車座談會”,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高宏峰在會上強調,推廣天然氣汽車符合國家調整能源結構的要求,要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開展試點工作,逐步擴大使用范圍。
2011年11月底,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與國家能源局油氣司在北京聯合舉辦“交通運輸業推廣使用天然氣車船研討會”,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、政策法規司司長何建中和國家能源局油氣司司長張玉清都明確表示,要大力支持和鼓勵發展使用天然氣動力運輸車輛和船舶。
與此同時,交通運輸部還制定了多個文件鼓勵應用天然氣汽車,其中《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指導意見》和《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“十二五”規劃》明確提出:將“推廣使用天然氣車輛”列入“節能與新能源車輛示范推廣工程”;在有條件的地區鼓勵道路運輸企業使用天然氣、混合動力等燃料類型的營運車輛,鼓勵在干線公路沿線建設天然氣加氣站;逐步提高城市公交、出租汽車中天然氣車輛的比重,在城市物流配送、城際客貨運輸車輛中積極開展試點推廣工作,以新購置天然氣車輛代替淘汰的老舊車輛。
交通運輸部還在相關活動中積極推進天然氣汽車的應用,并推出4個應用天然氣汽車的示范項目,總結宣傳福建省汽車運輸總公司《液化天然氣(LNG)在道路運輸車輛上的應用》、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局《中原綠色客運新干線項目——CNG汽車的應用》、新疆金包物流等4個單位使用天然氣汽車的經驗。
另在交通運輸行業開展的“車、船、路、港”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中,“推廣清潔燃料車輛”是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,“以氣代油”成為鼓勵政策。在資金支持方面,政府部門實施“以獎代補”的鼓勵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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